劳务派遣与临时工的区别有哪些?
企业为什么会选择劳务派遣:
1、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后,员工的招聘工作是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的,因此可以降低企业招工费用。
2、企业通过劳务派遣用工后,企业要可以在旺季时增加员工,淡季时减少用工,用人方式比较灵活。
3、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后,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的,所以可以规避企业承担劳动争议的责任,还可以减少劳动纠纷。
企业为什么会选择临时工:
1、节约人力成本:这类工人工作技能技术含量低,新招员工上手快,公司招工难度低。无需培训周期周转。临时工不用签长期劳动合同,人力成本比较低。
2、工厂业务需要:工厂有短期的新项目投入,或者需要赶工交货,有人力缺口。招聘临时工,比较方便。
3、公司行业的不稳定性:如建筑工程、土木工程、装饰装潢、水暖电气工,这些公司是项目工程式的运转,这个项目结束在上海,下一个就在天津了,只能就近招工。
劳务派遣工与临时工的区别:
1、劳动派遣工有退休金和z低工资,临时工是没有的。
2、劳务派遣工是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临时工是企业请来顶替的人。
3、劳务派遣工的工资也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发的,临时工的工资是由用人单位企业发的。
劳务派遣工到底是不是企业员工
相信这个问题,很多派遣工都有这样疑问。因为现在不少企业都是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所以派遣工们会被派遣到不同企业工作,这时候大家就想知道自己在企业上班,那算不算这个企业的员工,其实这个要具体分情况来定,下面就让小编给我们介绍劳务派遣工到底是不是企业员工?
劳务派遣用工是一种新兴的企业用工形式。在人才派遣用工中,劳务派遣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公司的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
人们之所以有这样的疑问,是因为劳务派遣工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企业上班的,一些认为都是企业上班了,为什么不是企业的职工呢?
简单的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即用工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既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由此看来,劳动派遣人员不能计入企业职工总数。但若形式上是劳务派遣工,实质上是职工,就应当计入职工总数了。因为,财务上遵循的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就如上面提到的进化了的普遍现象。
《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劳动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被派遣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以用人单位为主,用工单位为辅。劳务派遣工的工资薪金主要由用人单位发放,只有加班费、绩效奖金、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由用工单位发放。
劳务派遣的三方法律关系
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下,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该条款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的雇主需承担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责任。但这种劳动关系有别于正常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并不实际使用劳动者,而是将其派遣至实际用工企业从事劳动。
2.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企业之间的关系。在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派遣单位承担的义务主要是把符合用工单位要求的合格劳动者提供给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承担的义务主要是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该协议符合民事合同的基本特征,双方之间建立的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民事合同关系。通过该种形式,用工企业将用工责任部分转嫁给劳务派遣单位,通过设置差异化薪酬福利制度,达到降低用工成本的目的。
3.实际用工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实际在用工企业从事劳动活动,接受用工企业的管理。双方基于劳务派遣协议,实际用工单位获得对劳动者的管理使用权,劳动者向实际用工企业提供劳务,但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